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按照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如博客、朋友圈等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