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蔡学伟
海都讯 近日,仙游县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出庭审判案件,录用后的人员将实行年薪制,并按照劳动合同法,或与法院在编人员同工同酬。记者获悉,除仙游县法院外,荔城区法院也于今年年中公开招聘法官助理。据悉,该做法是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的重要一步。
实行年薪制或同工同酬
今后,莆田部分法院庭审现场,将多一个“法官助理”的位置。记者了解到,所谓“法官助理”,是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审判辅助人员,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讼诉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并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据悉,根据招聘条件,法官助理必须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且为1981年后出生。报考时,还需通过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薪酬方面,将实行年薪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或与在编法院人员同工同酬。
仙游、荔城区先行试点
记者了解到,莆田市荔城区法院和仙游县法院作为全市率先试点招聘法官助理的法院,正在或已完成招聘工作。仙游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做法是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一步。同时,法官助理制度不仅为审判工作服务,同时还为法官队伍储备和培养优秀人才。
“虽然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但并不是完全被动地接受法官的指令,法官助理可以在法律检索,关联、类似案例分析,法律文书的草拟、调研等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自我提升。”法律界人士向记者介绍,法官助理制度作为法官队伍梯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起到补短板的重要作用。通过资深法官在5年里的“传、帮、带”,帮助法官助理积累实务经验,培养法官品质,为成为一名法理与经验兼备的优秀法官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