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提高乡、村级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岗位补贴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财政局获悉,为激发乡、村级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工作积极性,明年起,莆田市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岗位补贴将提高到2000元/月,并按规定为其办理“五险一金”;村(居)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岗位补贴提高到100元/月。
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联络员纳入乡镇(街道)干部职工的管理,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福利待遇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统筹落实。 (陈盛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