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文/图
海都讯 福州市直单位的公车改革取消车辆,有序驶入东部办公区地下车库,停在了集中停放点,车门被贴上了封条。昨日,榕市直单位车改取消的车辆完成封存,等待处置。而福州县乡以下党政机关公车改革也将在下月基本完成。
东部办公区车库,设集中停放点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来到东部办公区,在地下2层车库看到,已有不少车改取消车辆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停在了集中停放点,并被贴上了封条。陆陆续续还有很多公车开到这里交接,工作人员会对车辆的车况、相关证件等进行详细检查。
现场工作人员说,针对此次公车改革,福州相关部门确定了几处集中停放点,而东部办公区地下2层车库是其中之一。
对于公务用车保留数量,福州公车改革方案做了明确规定。福州市直机关共保留160辆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其中,市和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合理保留机要通信、应急、调研和接待等用车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其中调研和接待用车按不超过现有的35%保留。
“福州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分6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92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58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福州市车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车辆被封存后,才可以按规定发放参改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
榕公车处置办法,待审批后实施
记者注意到,封存的车辆中,有一些属于执法执勤用车。据介绍,此次福州公车改革对于执法执勤用车也做了相关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套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其中,市级执法执勤单位保留执法执勤用车数不超过原编制数的60%,县(市)区执法执勤单位保留执法执勤用车数,不超过原编制数的70%。
福州市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务用车处置办法,报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此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通过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按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服务,政府不得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同时,建立统一的北斗定位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过渡期暂定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