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城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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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市区首本不动产证发出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昨日挂牌,暂未拟定收费标准

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林丹

海都讯 昨日上午,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正式更名为“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并挂牌,标志着福州市城区结束了土地、房产、林草、海域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今后市民只要跑一个窗口,提交一份材料,就能办出不动产权证书。

现场,来自晋安区的陈先生,领到了福州市首本不动产证。需要提醒的是,不动产登记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只要权利不变动,证书就不需更换。

今起,福州市区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城区设有房地产综合大楼、驻市民服务中心2个办理点,具体业务分工略有区别。

□政策解读

问:原来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吗?

答: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此前满足办理土地证条件的,产权人没有来办。那么来办理不动产权证后,不用补办土地证,土地信息可直接连同房屋信息一并登记在不动产证上。还有一种是此前不具备土地证办理条件的,那也可以办出不动产权证,但证书上只记载房屋信息,不登载土地信息。不过不影响产权人落户、交易等事宜的进行。等将来可以办理土地证时,产权人可来换证。

问:不动产登记,费用如何收取?

答:国家这方面暂时没有拟定收费标准。目前,按照省国土厅的意见,纯土地登记的,只收取土地登记费;纯住宅登记的,收取住宅登记费。住宅、土地共同登记的,暂时只按房屋登记费收取,不再收取土地登记费,即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宗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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