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东早
27日上午,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陶玉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一案,在珠海市中院当庭宣判。珠海中院判处陶玉春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750万元。陶玉春当庭表示尊重法庭判决,不予上诉。
陶玉春曾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后成为中石油深圳石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9月开始任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1年,陶玉春先后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吞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贿赂,为亲友公司非法牟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