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文/图
海都讯 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要求对银行卡开卡数量、银行自动柜员机(ATM机)向非同名客户转账到账时间进行限定。
记者了解到,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今年莆田市设立了反诈骗中心,截至8月底,莆田市共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诈骗案件1266起,抓获嫌疑人271名,封停银行账户13361个,追赃挽损金额达790万余元。
同一人开借记卡不超过4张
根据《通告》规定,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从今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在同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往往会开设多个账户分散诈骗资金,让资金不易追回。”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结算中心张先生说。
据了解,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其中Ⅰ类账户是功能最全的账户,能为储户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Ⅱ类户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Ⅲ类户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
“同一个客户开借记卡不超过4张,但开立的多属于Ⅰ类账户,根据《通告》,客户必须要合并、削减手中的Ⅰ类账户。”某银行大堂经理林女士介绍,这可能会对储户有一定影响。
新规可防被骗资金被迅速转移
《通告》明确,从2016年12月1日起,通过ATM机向非同名客户转账,24小时后到账。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科技科陈科长告诉记者,在很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受害者都是通过ATM机给诈骗人员转账的。
目前,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柜员机转账,在同一家银行内向非同名账户转账,资金都是瞬间即到,即便是跨行转账,通过银联卡转账也是实时到账,不法分子往往在受害者的资金到账后迅速转出,等受害人回过神来,资金可能早已经被转移了。“新的规定可防止电信网络诈骗犯迅速转移资金,为追回被骗资金留下时间,有利于更好地保证市民的资金安全。”陈科长这样表示。
招行理财师刘清山表示,如果客户有正常的非同名即时转账需求,除自助柜员机转账外,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柜面等渠道办理转账。不过,也要提醒市民注意,谨防不法分子要求受害者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进行即时转账实现诈骗。
□提醒
发现受骗立即报警 警方可紧急止付
今年4月,莆田市成立了反诈骗中心,通过专职联络员专线电话,开展紧急止付、快速冻结涉案银行账户、及时关停关闭涉案电话号码等日常工作。该中心成立以来,已受理处置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00多起,封停银行账户超过1.3万个,冻结账户61个,冻结金额300多万元。而截至8月底,莆田市共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诈骗案件1266起,破案189起,摧毁团伙27个,抓获嫌疑人271名,追赃挽损金额达790万余元。
警方提醒市民,要提高自身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当发现遭受诈骗后,要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报警,警方可凭这些信息对嫌疑人的银行卡进行紧急止付,尽可能帮助受害者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