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9月30日发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互联互通规定沿用了2014年6月发布的《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的法律法规适用原则、各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等大部分内容。
相比较而言,变化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将适用范围由沪港通扩展至沪港通和深港通;二是明确了沪港通和深港通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例如,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买卖深股通股票,需遵守香港而不是内地的投资者适当性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三是为未来货币兑换机制的完善预留了制度空间。
互联互通规定是规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重要规章。该规定发布后,证监会、交易所、结算机构将据此陆续出台配套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确保深港通顺利开通。
此外,证监会发言人邓舸介绍,为增加投资运作便利,引入更多境外长期资金,今后证监会原则上不再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产配置比例作出限制,由其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