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莆田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两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2011年5月24日,时任东埔镇党委书记郑新群(现任湄洲湾北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召开东埔镇两委会议,研究并同意,将北岸开发区管委会拨付的项目建设经费20万元款项以西山村村部建设的名义拨付给西山村,由西山村用于购买车辆。
同月29日,西山村委会花费19.9685万元购置一部北京现代途胜2.0小汽车,并以捐赠的名义将该车辆交给东埔镇作为工作用车。2016年2月,该车过户至西山村委会名下。郑新群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近日,市纪委决定给予郑新群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9月21日下午,莆田市科技开发服务中心主任陈阳违规自驾公车回家,并将公车违规停放在小区外公路旁,第二天上午又自驾公车上班。近日,市纪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组决定对陈阳党纪立案调查。
(李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