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海都讯 10月7日下午1点许,泉州籍大一新生陈同学打车从福州火车北站到火车南站,被司机收了600元车费(详见本报10月9日A03版)。前日福州交通执法支队投诉中心介入调查。经调查后确认,当事出租车为闽AT6309,当事驾驶员为林某某。
投诉中心确认林某某存在不按规定使用里程计价器和在出租车营业站点外拉客两项经营性违章行为,对林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并退还陈同学打车费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