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陈晋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医保中心获悉,近日,莆田医保新增慢性肝炎(乙、丙、丁)、慢性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三个病种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
医保新增3类特殊病种
据悉,门诊特殊病种慢性肝炎(乙、丙、丁)、慢性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诊断及确定,应由二级(含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相关专业的主治(含主治)以上医师完善相关病例记录,填写《莆田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审批表》,医院负责医疗保险管理的科室审核盖章,并经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
市民接受特殊病种治疗付费时,若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大于2000元时,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余额小于或等于2000元时,符合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并参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待遇,即年度起付线(500元)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
133个常见病可用医保
记者了解到,莆田市在去年开展按病种付费的基础上,今年增加鼻癌、食道癌等病种,推广到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服务对象为市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
据悉,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莆田市民,可在相关医院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付费的病种共计133个,这些病种主要是常见病、多发病,且病因清楚、诊疗规范、治愈标准明确的单纯性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