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福州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将其对如下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福州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福州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如下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福州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