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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0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用卡借人透支未还款 持卡人获刑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林惠榕

海都讯 永泰一女子碍于亲戚要求,办理信用卡并转借亲戚使用。后亲戚欠下约40万巨款并失踪,女子独自承担后果。近日,经永泰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

2012年7月,亲戚林某让林某某帮忙,去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然后借其套现,并承诺由其偿还信用卡账单。林某某于是办理了一张额度为20万的白金信用卡供林某使用。

2014年7月,林某某再次应亲戚林某要求,将该信用卡的额度提升至40万,信用卡继续由林某使用。两个月后,林某致电林某某,说此卡已被刷卡套现40多万元,现在她实在没法还上卡账,随后失踪。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林某某均表示无力偿还,拒不归还欠款。

检方介绍,林某某作为信用卡持卡人,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然将信用卡借给他人恶意使用,应对他人的恶意透支行为负直接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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