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蔡学伟 文/图 通讯员 谢秋玲
用破旧自行车、反光锥、三轮车、石头等占车位,不仅让市民无处停车,还影响市容市貌。此前,莆田荔城交警大队对辖区公共停车位被霸占的现象进行整治,但不少商家无视交警执法,屡禁屡占。
记者昨日获悉,10月18日起,荔城交警大队再次开展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辖区主干道、商贸区周边此类违法行为。此次行动,收缴障碍物35个,除此之外,还会将违法商家的名字在街头LED屏幕上曝光。
监控取证 主干道严查严管
记者从荔城交警大队获悉,荔城作为老城区,部分路段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较为严重。今年7月,直属一大队启动对东大路、延寿路、丰美路、文献路共4个路段的专项整治行动。但民警执法过程中常遇到问题,反光锥、石块谁放的,无人承认、无人指证,违法主体难找,无法给予处罚。
为遏制商家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10月18日,莆田交警部门及各辖区大队利用各路段的监控探头,对全市各路段的公共停车位进行监控。
据悉,当天清理行动,共出动警力32人次,收缴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障碍物35个,教育群众100余人。荔城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旦发现有商家在公共停车位上摆放占位物,辖区的交警大队将出动对其进行清理,占用物直接没收,且监控探头可作为处罚的依据。
仅拆除、没收路障 恐效果不佳
整治期间,执勤民警秉承“一次责令整改、二次依法处罚”的原则,对占位杂物进行没收,并强制拆除占位的链条、绳索等障碍,恢复公共停车位的使用。但荔城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对于屡教不改的商家,交警部门计划利用辖区内大型LED屏幕,对其门店进行曝光。
采访中,一些市民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市民认为,对于屡教不改的商家,交警应对其进行严惩,不能仅做口头教育。
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随意霸占公共资源的现象,行政机关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以维护公共秩序,同时应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清晰界定各类型车位的适用范围及收费标准等。此外,还要加大违法成本,而非简单拆除或没收商家的违规路障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