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6版:政事/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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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0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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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推意外伤害险最高保障2万元记者昨日从莆田荔城区政府获悉,区政府在辖区内开展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凡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作为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被保人,投保期限为一年。

记者了解到,荔城区户口的居民,参保后,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住院医疗,中国人寿荔城区支公司给付以下四种保险金保障。其中,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人身保险残疾评定标准对应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给付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给付保险金额1000元;住院津贴:每天50元,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最高以180天为限。

据悉,参保以户为单位,保险费为每人每年20元。 (陈晋 蔡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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