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刘龙海
记者近日从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经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已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这类信息将作为社会公共信息展示在个人信用报告上。
据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相关人士介绍,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和其他信息构成。其中,“个人基本信息”主要是指个人姓名、证件号码、婚姻状况等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主要指个人在各商业银行办理贷款和信用卡的信息,包括当前的还款信息和逾期信息等,“其他信息”主要指与个人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执行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提供的数据显示,至2016年7月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全省自然人约2500.02万人。今年1—7月,全省共查询信用报告1366.21万次,其中金融机构查询1320.63万次,约占96.66%,主要用于贷前审查;个人查询信用报告45.58万次,约占3.34%,主要用于本人了解自身信用状况。
广大市民在维护好信用记录方面要注意哪些问题?对此,以上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相关人士提醒,维护好信用记录,至少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尊重契约、践行承诺,合理消费、按时还本付息。特别是信用卡、贷款按时足额还款,避免产生逾期记录。
二是不轻易对外担保。为他人提供担保应慎重,一旦借款人出现违约,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银行是有权利向担保人追偿逾期欠款的;倘若借款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担保人应该积极履行对外担保义务,以免造成自身信用不良。
三是银行发放贷款后,尽量不委托中介代为还款,应直接向银行还款。中介收到您的还款后,可能暂时挪用该笔款项用于其他用途,并未及时向银行转账,从而造成您的信用出现不良。
四是不出借身份证,以免被非法盗用办理冒名贷款和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