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禁毒委办公室获悉,莆田市禁毒委日前印发《莆田市举报毒品犯罪奖励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莆田市将建立全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对打击毒品犯罪、治理严重毒品问题有特殊贡献的举报人,一次性最高可奖励25万元人民币。
根据规定,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破获相关案件的,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举报吸毒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80~150元,每案最高奖励500元。举报存在吸毒问题的场所,查获吸毒人员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800~1500元;查获吸毒人员10名以上的,奖励1500~3000元。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种类、数量分别进行奖励,其中,缴获海洛因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15万~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