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办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
办法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预防和处理本地区信访问题中负有主体责任,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风险防控预警,针对具体问题明确责任归属,协调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并加强对信访群众的疏导教育。
根据办法,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办法所列责任内容,造成一定后果的将被追责;如涉嫌违法犯罪,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