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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名三星盖乐世Note7手机的韩国用户24日向韩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星电子公司赔偿每人损失费50万韩元(约合2990元人民币)。
哈维斯特律师事务所的高永逸(音译)既是此案的原告代理律师,同时也是527名原告中的一名。他在首尔中央区法院外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因三星召回盖乐世Note7手机,原告花费时间和经济成本往返三星门店、转移手机内数据,同时因担心手机起火,他们忧心忡忡,心理上也遭受伤害,因而向三星索赔。
他强调,此案原告并非像此前美国的诉讼案那样,向三星索要数额巨大的惩罚性赔偿,只是“要求对消费者遭受的普通损失做出公正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