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张婷婷
海都讯 男子多次约请多名女子吃饭,并以借打手机为由,短短半个月内盗走多部手机,销赃获利。而后他故技重演时,碰上受害人的朋友,被当场抓获,对方报了警。近日,台江法院一审判决邢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方介绍,罗源男子刑某某四十来岁,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去年12月,他约女网友陈某某到五四路一家火锅店吃饭,其间以借打手机为由,取走陈某某的苹果6PLUS(16G)型手机一部,销赃后获利1600元。之后又以同样手段获得其他三位女网友的手机,销赃得款6900元。12月31日,邢某某欲再次作案时,被受害人的朋友等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