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蔡学伟
海都讯 到2020年,莆田力争落地一批高等级、上水平的民营医院。其中,专科医院床位达到200张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达到800张以上。昨日,莆田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土地供给、床位补助、运行奖励、服务购买、医院融资、设备配置、医保服务、人才编制、帮扶托管、多点执业、报酬领取和城市配套费等12个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根据《意见》要求,到2020年12月31日,莆田专科医院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含医疗设备投入)、综合性医院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不含医疗设备投入)。
优质民营医院落户 最低可获100万奖励
《意见》要求,从今年起至2020年,在莆田新办的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也可按协议出让或租赁的方式取得用地。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建设用地,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以此保障优质民营医院能够顺利落户莆田。
对取得三级甲等资质的民营医院,一次性再给予500万元奖励;取得三级乙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医院内的学科被评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每学科给予100万元的经费资助;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每学科给予200万元的经费资助。
在优质民营医院建设期间,属于综合性医院的,按建设床位给予每床补助10万元人民币,属于专科医院的,按建设床位给予每床补助8万元人民币。医疗机构建成后,持续运营期间,按实际使用床位,除省补外,莆田市财政再给予1000元/床·年的补助,补助期限为十年。
公立医院医师 可在民营医院执业
《意见》还指出,公立医院的医师在民营医院执业期间,连续在岗或每周固定时间在岗,全年累计服务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可作为城市医院医师晋升前到基层服务的时间。民营医院运行期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医疗技术、管理团队等,可参与经营或托管民营医院,允许公立医院选择优势临时科室,采取托管方式,对应民营医院的相关科室,提高民营医院医疗技术。
同时,鼓励民营医院的医师在法定工作日内每周安排一天,在各个民营医院执业。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合作期间,医师的基本工资由派遣单位或民营医院中的一方负责承担,绩效工资由受帮扶(合作)的民营医院根据帮扶(合作)时间长短、担任职务、医生职称、工作业绩等情况,双方商定报酬发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在派遣单位工作的待遇水平。
民营医院药品 可不实行零差价
《意见》要求,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和引领作用,设立民营医院互助成长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和民营医院积极参与。在医院投入使用后,经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执行与同级公立医院相同的准入和医保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民营医院药品销售可以不实行零差价,但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民营医院,其药品零售价不得高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确定的中标零售价(医保报销价),高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部分医保不予支付。医疗服务价格可以自主定价,超过政府物价部门定价部分医保不予支付。
此外,民营医院在用水、用电、用气上与公立医院同价。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建设,可按照有关规定,免收城市配套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