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记者4日从广东省高院了解到,11月1日至3日,茂名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物资集团原董事长庄耀受贿、贪污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一案,涉嫌贪腐折合人民币共计5.7亿多元。
公诉机关指控,在2002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庄耀利用其担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650万元;1999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庄耀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5437万余元;2013年8月,庄耀伙同他人销毁广东名居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的会计账册。
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