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Y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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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商家卖新款电动车 须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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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商家卖新款电动车 须及时申报

N海都记者 袁丽群 通讯员 白亮

海都讯 福州市全面启动电动车整治清理行动,一批超标、无牌电动车被查扣,违法商家被处罚。对此,海都持续追踪报道。此次行动,也让不少市民有了些疑问:什么样的电动车符合规定,能放心购买?记者昨获悉,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最新出台的《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办法》,对合规的电动车做了公示。

据悉,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办法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申报单位是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申报单位申报的车型应经省级以上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依照国家现行标准检验合格。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每年10月份开始,对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1次,包含对原目录车型的保留、增补和车型图更新。每年4月份开始,对车型图更新1次。

此外,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拟进入《目录》的样车查验,主要包括以下项目:(1)样车外观与申报材料中的照片一致;(2)轮胎宽度;(3)前后挡板宽度;(4)鞍座尺寸长度;(5)压模查验。上述5项中有1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则该车型不予增补到《目录》内。在原《目录》的基础上,保留申报单位申报保留的车型、删除未申报保留的车型、增补经样车查验通过的车型,整理汇总成福州市现行有效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报福州市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

部门再次强调,销售《目录》外电动自行车将对经销商处以1万至3万元的罚款,特此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如有新产品上市,应及时根据该办法登记至《目录》范围,确保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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