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晨 陈志瑜
海都讯 弟弟因早年与哥哥曾有土地问题纠纷,趁着酒意前往哥哥家报复,对哥哥家进行打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审结了此案。
2015年8月12日17时许,因之前与亲生大哥蔡大(化名)的田地纠纷,弟弟蔡二(化名)内心很不舒服,遂在喝完酒后来到蔡大家中,双方发生争吵并产生肢体冲突。蔡二不愿离开,蔡大知道其弟是在发酒疯,没有再理会,遂将蔡二拖拽至门外并将门反锁后外出。蔡二随即捡起地上的砖头打砸蔡大家中的铝合金大门、窗户等,致使门窗损坏,经鉴定被损坏的门窗共价值11476元。2015年9月,蔡二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二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同时赔偿蔡大物质损失114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