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14日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发布楼市新政升级限购政策后,11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也发布了限购升级措施。
据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17日发布的通知,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东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