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赵杨 通讯员 王光华
海都讯 不干预、不过问、不说情,福州仓山区、镇村各级干部日前都签订了一份“两违”(即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整治承诺书,保证自己和亲属不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记者昨日从福州仓山区政府获悉,仓山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日前出台,除了拆违,也惩人。干部为“两违”行为过问、说情、袒护甚至干扰执法,一经发现,一律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发现违建,12月底全拆
福州市相关部门利用遥感卫星,在地图上发现违建并予以标注,其中涉及仓山的有344宗违建图斑(即违建点)。
仓山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两违”整治行动在昨日进入重点攻坚阶段,全面开展现行违建清理整治,重点围绕344宗违建图斑,以周为周期进行量化分解执法,集中力量实施拆除。仓山区将梳理分解福州市政府移送的2016年7月至9月涉及仓山区的344宗违建图斑拆除任务,逐一下发至各相关镇街,明确镇街每月拆除比重,并建立“一案一册一拆除方案”,确保于11月底前完成70%的违建拆除量,12月底做到全部应拆尽拆。
下一步,仓山将以镇街为单位拟订整治行动计划,做到每日一巡,实行快查快处快拆,严防严控仓山全区新增违建,现行违建确保于3日内全部拆除,同时,对2016年新增的“两违”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时间节点,分类分批分期予以处置。
发现现行违建,一律当场拆除
仓山区市容、国土部门以及各镇街,将对全区范围内的新增“两违”开展“地毯式”排查,实行快查快处快拆,发现现行“两违”建筑,一律当场组织拆除,对不具备现场拆除条件的应及时履行清违程序,3日内将案件移送所属镇街,镇街应在一周内拆除。
区清违办对各镇街及区市容局每月巡查发现的现行“两违”建筑进行汇总造册,形成“两违”数据库,定期报送各征迁指挥部,今后若涉及征地拆迁,一律“零补偿”。
为“两违”说情,将被通报批评
按规定,各镇街为“两违”巡查、报告、制止、拆除的主要责任单位,未及时发现、上报、查处、拆除、督查新增违建的,或经群众举报、信访转办件、上级部门领导督办、区直部门发现等核查属实的,依据宗数、类别、轻重程度对镇街、村居、网格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村领导、网格员(含村居干部)等予以从严从重追责,同时视情况对责任单位予以“黄牌警告”“红牌警告”。
此外,仓山区直相关部门对上级部门领导督办的“两违”未能按查处程序及法定时限予以办结,或单位被问责干部3人及以上的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供水、供电部门不配合协助“两违”行为处理的,由区政府函告其上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处理。
据介绍,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和学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全体党员干部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参与违法建设,不得为他人非法买卖土地和“两违”行为过问、说情、袒护甚至干扰执法,一经发现,一律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