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在“尼伯特”、“莫兰蒂”、“鲇鱼”台风中受灾重建户将全部纳入造福工程,将开绿色通道,服务办理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房手续审批等前期工作。此外,异地搬迁、集体安置等均可享受不同的补助。近日,莆田出台相关政策,将加快推进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工作,今年将完成1万人以上搬迁工作。
据了解,异地搬迁的对象有国定贫困户和省定贫困户。其中,国定贫困户每人补助25600元。在集中安置区建房的国定贫困户,县级或将从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债和人均5000元的专项建设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统一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省定贫困户每人补助10600元,同时可由农发行、国开行向搬迁户提供每人3万元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各按45%比例给予贴息支持。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每人补助3600元。
针对原址翻建和集中安置区等的群体,同样也享受政策扶持。其中,原址翻建每人可补助3600元。省级财政补助3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市级财政补助600元(属于偏远自然村整村搬迁安置的每人补助1500元)。
根据要求,对没有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五保户,鼓励入住农村幸福院、养(敬)老院统一安置(省级财政按每户1.5万元给予补助、市级财政按每人600元给予补助)。
对鳏寡孤独等特困户,由县(区)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