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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不雅视频 勒索在榕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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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1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拍不雅视频 勒索在榕大学生
江苏一男子连续敲诈闽侯大学城的一名女子,日前被起诉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郑强

海都讯 外地男子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在榕大学生后,与其发生关系,并拍摄了不雅视频。女友提出分手时,他利用不雅视频敲诈勒索对方。近日,闽侯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其提起公诉。

李某是江苏一家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今年30岁。今年5月,他通过一款名叫“咸鱼”的手机聊天交友软件,认识了闽侯大学城的一名女子张某。通过聊天等,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当月20日,双方约在李某所在地江苏连云港市见面,当晚双方发生了性关系。次日早上,李某趁对方不注意拍摄了一段不雅视频。

张某返回学校后,李某与其聊天时,突然发送了当天早上其拍摄的那段不雅视频和一张网络上截取的裸女照片。张某看到后很生气,遂提出分手。李某不甘心,威胁张某要向其学校、家属公布不雅视频和照片,以此威胁对方不分手或给付交往期间的相关费用。张某因害怕,同意退还2000多元交往费用。

李某见其软弱可欺,竟变本加厉以失信费、机票、路费、房费、餐费、购买衣服、零花钱、购买不雅视频及裸照等名目,陆续向张某敲诈勒索一万多元。张某不堪其扰,无奈之下,只得选择报警。目前,李某已被闽侯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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