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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证监会对场外配资违法违规案做出行政处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杭州恒生网络、浙江同花顺、上海铭创三家网络公司对明知不具有证券资质机构或个人销售具有证券经营业务的软件,进行证券交易和资金结算等功能,提供服务获取收益,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邓舸表示,依据《证券法》第197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三家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处罚。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约10986万元,并处以约3296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刘曙峰、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约217万元,并处以约653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朱志峰、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没收铭创公司违法所得约949万元,并处以约2848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刘照波、谢承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上述三家公司合计罚没4.86亿元。
邓舸当日还披露,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方正证券4券商因违规场外配资遭处罚,合计罚没2.38亿元。
邓舸表示,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方正证券未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查了解。决定责令广发证券改正,并没收680万元收入,处以3倍罚款;没收海通证券2865万元收入,处以8595万元罚款;没收华泰证券1823万元收入,处以5470万元罚款;没收方正证券786万元收入,处以1572万元罚款,合计罚没2.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