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吴舟
海都讯 今年9月30日晚上,重庆巫溪县的80后男子王某和朋友在莆田市区一家音乐会所喝酒唱歌,直到次日凌晨1点才离去。醉酒后的王某抱着侥幸心理,独自驾驶摩托车准备返回荔城区新度镇的家中。当王某驾驶一段时间后,觉得人不舒服,便停车坐在绿化带上休息。
不料此时从王某身后窜出一名男子,一把抢走戴在其脖子上的金项链,并坐上同伙的摩托车逃走。王某不胜酒力无法追赶,于是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到达现场后详细向王某询问了被抢经过。另外,经检测,王某血样中的乙醇浓度为144.3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荔城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