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以下简称《通知》),并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的实施,是从加强账户实名制、阻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资金转移的主要通道、加强个人支付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个人资金保护长效机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但也有不少市民担心,根据要求,每位个人客户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张银行卡,这样是否会影响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算不算限制了开户自由?
一人开一卡转账延后24小时 两项新规引市民关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的应用,以虚假信息为载体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断滋生、蔓延,电信诈骗案件作案速度快、作案手法多种多样、波及范围广泛、人民群众防不胜防,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一大公害。
自2015年10月以来,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犯罪高发势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形势依然严峻。电信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的侵财性犯罪,对传统的经侦模式带来巨大冲击。
为此,中央综治办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就打击治理工作作出周密部署。针对公安机关反映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情况,人民银行深入分析了其中支付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以下简称《通知》),予以重拳出击,从加强账户实名制、阻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资金转移的主要通道、加强个人支付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个人资金保护长效机
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新规中,“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ATM转账延后24小时办理”两项新规引起各方广泛关注。
限制账户数量=限制开户自由? 光大银行:分类管理个人账户防范资金风险“根据要求,每位个人客户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张银行卡,这样是否会影响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算不算限制了开户自由。”市民王先生从事贸易类的生意,平时资金往来比较大,因此这几年个人账户上办理了4、5张光大银行银行卡。在看到新规出来后,且将要开始实施,王先生十分担心自己名下的多张广大银行卡会被收回,影响自己金融需求。
“限制Ⅰ类户开户数量,并不意味着绝对限制个人账户数量,实际上是通过引导社会公众分类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个人账户的保护机制,更好的保护个人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是全功能账户,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个人的工资收入、大额转账、银证转账,以及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应当通过I类户办理。Ⅱ类户需与Ⅰ类户绑定使用,资金来源于Ⅰ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Ⅲ类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线下手机支付等小额支付,可以办理消费缴费。
Ⅰ类银行账户与Ⅱ、Ⅲ类银行账户的关系就像是“钱箱”与“钱包”的关系。个人大额资金可以存储在Ⅰ类户中并通过Ⅰ类户办理业务,而个人日常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以及其他小额、高频支付,则尽量通过Ⅱ、Ⅲ类户办理。
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说,《通知》中的新规事实上是建立了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得到有效兼顾,合理分配账户用途和资金,防范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