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现在才刚到12月,我们就收到第四季度的公摊水电费,这不是乱收费吗?”昨日,家住欧氏雅筑小区的林女士向海都记者反映,莆田欧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前收取费用,万一公共用电、用水的费用没达到所收取费用的标准,那如何处理?
昨日,家住欧氏雅筑小区的林女士向海都记者提供了一份缴费通知单,她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水电公摊费的收费时间为2016年1月至12月。“12月不是刚开始吗,怎么就开始收费了?”林女士拿着这份缴费通知单质疑,物业公司提前收费,存在乱收费的嫌疑。
对此,记者咨询了欧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该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这份缴费通知单是11月26日抄告小区居民的,物业管理费都是提前收取,且收取的时间是2017年,并无不合理情况。而水电公摊费用,虽然缴费通知单上的时间标明是到12月,但实际抄表的时间,只结算到今年11月份,今年12月的水电公摊,会在明年再收取。(陈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