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中院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吕锡文利用担任北京市西城区区长、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取得财
政资金支持和建设用地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78.6602万元。据此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吕锡文的刑事责任。
吕锡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还全部赃款赃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