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东莞市长安镇发生一男子追砸运钞车被押运员开枪击中致死案,经东莞警方深入侦查,在死者黄某第一次打砸运钞车前,警方排除双方行进路线有交集、运钞车与黄某发生过碰撞、摩擦的情况。12月1日,该案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警方认定此案为防卫过当致人伤害死亡案。
涉案押运员梁某为东莞市某押运公司正式员工,依法持有持枪证,案发当天,为涉案运钞车车长,并配有一支防暴枪,其开枪击倒黄某使用的子弹,经鉴定为橡皮霰弹。案发当日11时14分许,梁某指挥涉案运钞车,从大朗镇前往长安镇执行押运任务。
10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将梁某刑事拘留;11月9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梁某批准逮捕。 (东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