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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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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N海都记者 刘世泉

海都讯 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免职的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任免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任免的检察人员名单。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张绳华的省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职务,免去宋闽旺的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职务,免去林豪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许先丛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吴超英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免去黄秀强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蔡闽民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局长。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因任职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宋闽旺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

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杨岳、王蒙徽、郑晓松、黄立伟调离福建;林小楠因涉嫌严重违纪,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上述五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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