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通讯员 傅冬凌
海都讯 男子在工伤已获赔后,又打起新农合医保的歪主意,将工伤事实虚构成符合条件的意外伤害,骗取新农合医保上万元。近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进行批准逮捕。
记者获悉,2015年9月,陈某受雇于包工头江某,在江某承包的位于福清市三山镇的江厝村建房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右腿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医疗费用由雇主江某全额支付。2015年11月18日,在福清市三山镇调委会的调解下,陈某与雇主江某以及建房户明某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陈某误工费、护理费以及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3.5万元整。
在获得江某、明某的赔偿款后,陈某起了贪念,明知工伤是不能申报新农合保险补偿,为申请新农合意外伤害基金,虚构其上述右腿伤系在自己家中换灯泡时,从高处摔下造成的意外伤害,向福清市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申请新农合意外伤害基金补偿。
福清市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根据陈某填报的材料,经审核于2015年12月18日向陈某支付了新农合意外伤害基金补偿金11038元。2016年,在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对陈某的受伤情况调取进一步材料,陈某骗保事实浮出水面。2016年9月,陈某将骗取的11038元基金补偿款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