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秋苒
海都讯 未满18周岁的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女生,凌晨在校外上网,与一名酒后的小伙子发生口角,后女生被捅成轻伤。近日,福州闽侯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小伙子依法提起公诉。
昨日,闽侯检察院经办检察官介绍,男子谭某,19岁,高中毕业约三年。今年3月22日凌晨,酒后的他约了几人同去闽侯一家网吧上网。其间,他发现不远处的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二年级女生林某长相姣好。谭某向林某要QQ号,林某见不认识对方,没有告知。随后,谭某让一个朋友把林某叫出来谈话,林某也不理会。
这激怒了酒后的谭某,他叫几个同伴一同去打林某。见林某还手,谭某借着酒劲,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了林某3刀。后经鉴定,林某为轻伤。
后经闽侯检察院沟通,双方和解,由谭某一方赔付对方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