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杨心莹
海都讯 莆田男子方某屡次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不久,又因在19天内连偷五次,且涉案金额近30000元而再次入狱。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方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4月、2013年7月、2015年1月三次被判刑,于2015年6月刑满释放。2016年1月14日下午4时许,方某进入荔城区黄石镇黄石八中后面范某的出租房一楼房间内,偷走一个挎包,包内有现金1400元。同月16日、22日、24日和2月1日,方某四次出手偷窃。同年2月2日,民警在方某位于荔城区黄石镇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
荔城法院认为,方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且被责令退赔赃物折价款,偿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