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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党委或政府“一把手”将有一个新头衔:“总河长”。根据11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
意见指出: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党政一把手管河湖。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制”迈出从“部门制”向“首长制”关键一步。就像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一样,“河长制”可以说是“水缸子”首长负责制。“党政同责,首长负责,像抓粮食安全一样抓水安全,就一定能够做到。”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李原园对记者说。其他亮点还有: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社会参与、共同保护,部门联防、区域共治,岸线有界,不得围湖和综合防治、管住排污口等。
《意见》提出,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目前,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已全境推行“河长制”,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两年时间,弹指而已,各地须只争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