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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个人信息 为何竟至“平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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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个人信息 为何竟至“平台化”

背景:你所有的隐私信息,包括开房记录、名下资产、乘坐航班,只要有人付钱,就能买到,而且声称7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近日,记者在网上只花费700元就买到了同事的上述信息,更可怕的是,竟有第三方软件为此提供担保,整个交易已跃升到了“平台化”的地步。(据12月12日《南方都市报》)

许多行业 内部监管不作为

台面上的“人肉搜索”服务,从本质上其实可以看成是一种集成式、网络化的中介服务。要知道,并没有一个全知全能的窃密者或搜索者,有的只是由无数隐匿的“泄密者”所构成的集合。

公共立法的滞后是一个方面,而行业内部监管的不作为则是另一方面。在许多行业,针对客户隐私的保护,并未有一套健全的业务流程和职业规范来为之兜底。于是乎,各个环节的“经手人”都有机会、有能力收取信息、泄露信息,到最后“泄密”成为流行的潜规则,却没有一个人要为此负责。

时至今日,几乎所有人都习惯了自己的信息被卖来卖去。到最后,关于“信息保护”的无力与无奈,便是一种彻底绝望的放任自流。而要打破这种局面,显然任重道远。

(然玉)

法规“鸡多不下蛋”

据悉,现有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以及近200部规章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然而在保护公民信息上,毫不客气地说就是法律法规多到了“鸡多不下蛋”的地步,法律“喊得很响”,违法犯罪分子“依然故我”,公民在个人信息保护上依然“战战兢兢”。

这一现状亟待改观。而解决的根本方法不外乎如何让法律规范真正落地,出台细则性的和具体性的规定。譬如:成为泄露公民信息“重灾区”的住房销售领域,相关开发商、相关网站,保留保存公民个人信息的时限是多少?多少时限内必须删除?不删除的责任是什么?让法律日益完备,不仅管“末端”,还要管“中端”和“前端”,法律才会成为“下蛋的鸡”。(毕晓哲)

“徐玉玉”们呼唤重拳监管

还记得因为网络诈骗而死的徐玉玉吗?不就是因为骗子获得了她的个人信息,特别是与她密切相关的录取与助学贷款事宜,才让她上当的吗?如今,这些信息交易竟然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平台化”、“产业链化”和“网络化”的时代。无论你有什么需求,只要你给钱,我都可以给你。

个人信息“买啥有啥”,相关部门的重拳出击就该“哪买打哪”,按图索骥,将所有相关人员、相关设备、相关环节一网打尽;同时相关部门更要实行全方位、全时段动态监管。

(朱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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