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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福之州 电力先行”
福州供电公司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宣传活动
仓山万达广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

N海都记者 陈超

海都讯 12月13日下午,在福州仓山万达广场宣传台前,由福州供电公司、福州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福州市电力执法办公室人员组成的志愿者们身着红马甲,向过往群众介绍电力设施保护及安全用电有关知识,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争相领取宣传资料。

为全面减少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的发生,构建电网安全运行的良好环境,在福州市电力执法办公室揭牌成立及《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福州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福州市电力执法办公室、福州供电公司联合开展了“有福之州·电力先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宣传人员在向群众发放《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用电安全三字经——电力设施保护》相关知识宣传手册及宣传品,同时积极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常识并解答群众日常用电中遇到的问题等。“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人人有责。今天的活动很有必要,让我们市民进一步了解到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过往的群众李大伯说道。

据统计,2016年我市电力设施外破隐患有207处,因外力破坏事件达到70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70余万元。电力设施保护的紧迫性、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本次宣传活动向市民多样化地展示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严重后果以及破坏电力设施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共计发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材料及宣传品2500份,进一步提高了市民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用电意识,为电网安全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据悉,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12月下旬,福州市电力执法办公室还将走访市建委及有关建设施工单位,通过召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座谈会及分发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品的形式,开展市重点工程施工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努力构建电力设施保护执法合力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福州市百日攻坚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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