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到2020年,我省将实现流域、森林、海洋、湿地、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生态补偿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其中,关于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意见明确,我省将于2017年修订完善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力争到2020年补偿资金比2015年翻一番,同时,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促进上游欠发达地区绿色发展为导向,改进补偿资金分配。
意见还明确,将探索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我省将探索确定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对象的条件和标准,2017年先选择若干重要湿地开展补偿试点。在试点基础上,2018年研究制定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管理办法,形成覆盖全省湿地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同时,将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2016年底前,初步建成具有福建特色的碳市场;2017年实现与全国碳市场的有效对接;到2020年,建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的碳市场,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