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继今年初莆田出台本地“水十条”,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后,近日,莆田又出台《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下称《计划》)。将对从木兰溪、萩芦溪两大流域,到枫慈溪和沧溪等小流域,以及农村各个“毛细血管”等进行整治。
《计划》提出目标,今年底基本消灭“垃圾河”,到2018年,直接汇入两大流域的一级支流、直接入海的枫慈溪和沧溪等小流域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0年,全市小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在90%以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100%。
加大畜禽养殖 整治力度
据介绍,《计划》将从加大畜禽养殖整治力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1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此外,将制定莆田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方案,东圳、外度水库周边、南北洋河网内村庄及枫慈溪、沧溪等木兰溪、萩芦溪支流主河道及龙江干流1km范围内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置覆盖率达到70%。
2018年底前,完成东溪水库、红旗水库等16个在用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径里水库等5个备用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供水人口200至1000人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划定。
水质不升反降 地方将被追责
《计划》提出了“党政同责,分级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市、县(区)、镇(乡)、村(居)四级职责,落实职能部门环保监督管理“一岗双责”。
据介绍,小流域整治情况纳入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并作为对各地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此外,将加强督察、暗访和信息公开,实施重要断面水质双月考、定期排名通报制度,对流域整治不力、未完成年度整治目标任务的地方,采取媒体曝光、通报预警、约谈及限批等措施;对水质持续恶化、不升反降的,按照《党政领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