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前,晋安交警大队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查扣的102辆无牌、假(套)车辆(清单附后),因扣车期限已到,现予以通告。请车主提供车辆的合法证明和相关手续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予以处理。如已处理,请忽略。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晋安大队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