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通讯员 林芳 林怡佳
海都讯 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记者获悉,2016年4月7日,福清男子郭某注册成立福建省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策划通过向不特定人员拨打电话推销的方式拓展公司业务,并委托余某帮忙提供联系电话等公民个人信息。2016年6月18日,余某委托王某帮忙。王某以400元向“某网联集团”购买了公民个人信息31000余条,随后发送给余某,余某再转卖给郭某。2016年7月14日,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郭某罚金3万元、余某2万元、王某2万元。据悉,这三人均是90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