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利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6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美仙 联系电话1839606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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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利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蔡吓妹 清算组成员:郑倩、张美仙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