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刘世泉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15元。此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从今年7月1日起补发,12月底前将发放到位。
据了解,这是我省继2014年1月、7月后,第三次提高城乡居民保待遇标准。经过三次待遇调整,我省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从制度实施初期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微信公众号及城市服务“福建居民养老保险”正式启用,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查询政策,办理信息变更、个账查询、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和调查登记等业务,自助缴费、生存认证等功能也将逐步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