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10版:闽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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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自带“恶魔眼” 怎叫路人不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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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城快评
行车自带“恶魔眼” 怎叫路人不心惊

背景:福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行人、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缓堵成效明显。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海都热线95060反映:除了闯红灯、闯禁行,电动车加装强光灯也是一大危害。(本报昨日Y01版)

过去是大车爱打远光灯,现在连小车都安起了强光灯,马路上“以恶制恶”的队伍,又多了一支生力军。这种俗称“天使眼”、“恶魔眼”的装备,霸气侧漏,已经超越了照明的范畴,只要一打开,整辆车仿佛就充满了威慑力,哪怕脚上蹬的是二轮,前方的人也得让路,车主大概也会因此多几分“安全感”。

人们喜欢用强光灯,就跟开车在路上喜欢加塞一样。究其本质,都是为了争夺“路权”,把你照到看不见我,你就让开了,马路就是我的了!殊不知长此以往,用的人多了,你开大灯我也开大灯,都用“恶魔眼”看同路人,造成更多视觉盲区,交通事故率只会节节攀升。大车滥用远光灯,不就造成交通事故屡屡发生吗?

有关部门说这事难管,我看无非是健全法规、集中执法、从源头遏制、多部门联动……只不过这一番折腾下来,至少还得一年半载。只能先奉劝电动车主,甭管“天使眼”还是“恶魔眼”,行车安全为上,打灯斗气争马路,抢不下多少时间,却带坏了车德,还可能引发事故,损人不利己。要是嫌马路不够畅快,这不福州地铁来了,咱多坐坐地铁,少上路抢行吧。      (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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