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Y01版:要闻·气象
3上一版  下一版4
 
强化政治引领 压实工作责任
纪念福建船政创办150周年大会举行
我省启动导游自由执业改革
福州气温今起回升 下周重返“2”字头
网帖“福建地震警示”属谣言
保春运、保“两节” 福州为市区桥梁“体检”
专家学者研讨 船政与中国近代化启航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启动导游自由执业改革
省旅游局近日出台《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导游资格证三年有效”的规定将取消

N海都记者 朱丽萍

海都讯 海都记者昨日获悉,省旅游局近日出台《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取消“导游资格证三年有效”的规定,导游证将终身有效,同时启动导游自由执业,建立“金牌导游”选拔制度。

《意见》提出,首先要改革准入培训注册制度。取消“导游资格证三年有效”的规定,实施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实行强制性培训与自愿培训相结合、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相衔接的导游人才培训机制。

其次,开展导游自由执业改革,根据国家旅游局开展的导游自由执业改革试点情况和进度安排,及时启动导游自由执业;打破导游异地执业的地区壁垒,各地、各景区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健全执业保障体系。创新导游薪酬协商机制,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旅游市场状况、导游供求等实际状况,制定本地区导游劳动报酬指导标准;立即清理年审费、注册费、挂靠费等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停止开展各类收费的强制性培训。

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取消导游证年审,建立以游客评价、旅游部门奖惩为一体的导游执业综合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导游协会组织。所有导游必须加入导游行业组织,才可以注册申请导游证,才可以申请自由职业,不得游离于组织之外。

同时,创新导游激励机制。建立“金牌导游”选拔制度,打造导游职业服务品牌;完善导游等级评定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第三方参与的导游薪酬激励机制,打造导游职业技能品牌。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