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晓艳 陈忠飞
海都讯 10月22日凌晨0时许,萧某与好友肖某等人一起在福州仓山区建新镇上下店路的一家大排档吃夜宵。在此期间,萧某向肖某借手机打电话并询问其手机的解锁密码,肖某不假思索把密码告知对方。
萧某拿着肖某的手机打车到福州火车站附近,翻看手机上的支付宝时,偶然间发现肖某的支付宝支付密码就是手机的解锁密码。于是,他打开肖某的支付宝账户,分7次转走肖某支付宝账户13215元至自己的银行账户。接着,萧某在银行取现7000多元,并转账5000元至自己的微信账户。
22日中午,肖某见萧某仍然未归还手机,后登录自己的支付宝账号时,才发现里面的13215元钱被转走了,于是立刻报案。
萧某于11月7日被抓获。近日,他被仓山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